行無礙輪椅租借「坑」身障 – 媒事 看新聞

行無礙輪椅租借「坑」身障

行無礙輪椅租借「坑」身障

2004年8月成立的台北市行無礙資源推廣協會,是以結合社會資源與力量,協助身心障礙者建立自信,走出自我達到生活無礙為宗旨,並以佛經「當願眾生,隨意自在,所行無礙」來闡述協會象徵意義,隨著時光流逝行無礙也漸漸打響知名度,民眾須租借輔具都會想到行無礙,但日前確爆發身障朋友要出國向行無礙租借電輪卻要租5天付9天租金來坑身障的不合理收費標準,引發身障者不滿,紛紛抱怨,行無礙已失去原成立宗旨、目標,並自行訂立變相不合理收費條款,服務態度惡劣,也期望行無礙不要巧立名目來坑身障。

投訴者何小姐表示他們6月11日至15日赴大陸參加活動,一個月前向台北行無礙輪椅租3台電輪,向台中行無礙租借2台,使用時間5天,而台北行無礙確臨時要以9天來計算租金,台中以7天計算,理由竟是5月8日起要連休須提前去交車,付款時告知連休日、還車日也必須付費,服務人員甚至態度惡劣告訴民眾要租不租隨你,眼看出國日在即經協商最後以台北7日計算,台中6日計算,這也算另類一國二制吧!而最悲慘的是台北三台竟然出國後才發現有二台,電池根本蓄電不足,使用不到2公里就沒電,台中一台也出現小故障,何小姐也提出,肢障者出行本就行動不便,而租借輪椅又頻頻出狀況,真是欲哭無淚、高興出門、敗興而歸、情何以堪。更期望行無礙輔具租借能訂定一個公開透明的收費標準,以符大眾期待。

社團法人身心障礙職能就業協會理事長陳中義表示,輪椅是肢障者的交通工具,行無礙輪椅租借前就必須確認輪椅的功能性,以台北租借的輪椅為例,人車都已到國外,碰上無法行駛2公里以上使整團行程受阻,損失難以估計,至於租5天算7天經詢問台北消費者保護會,該會也指出收費不合理,建議受害者至該處申訴,台北市行無礙資源推廣協會也是公益社圖,當初以服務身障為目的,現在淪為被身障批巧立名目坑身障的事件,值得相關單位介入調查真相,以免淪為假服務真坑財的社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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