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槍、玩槍好手,槍口求生,終逃不出法網! – 媒事 看新聞

改槍、玩槍好手,槍口求生,終逃不出法網!

改槍、玩槍好手,槍口求生,終逃不出法網!

(記者黃秀卿報導)  臺中市清水區林嫌為家中獨子,不喜愛讀書,自小就喜歡玩槍,就讀國小時母親因故過世,父親的好友「川仔」年輕(已過世)時即為改槍好手,因父親與「川仔」私交甚篤,經常聯繫、相聚,林嫌也因此自小即與「川仔」叔叔甚熟,並於20歲時在因緣際會下師承「川仔」的改槍技術。犯嫌林○明被查獲改造槍枝後,承認是因對槍枝有濃厚的興趣,前亦曾因把玩槍枝時誤射左手大拇指,造成左手大拇指小部份缺損,指甲長不出來,另25歲即因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件遭警查獲入獄,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件前科甚多,陸陸續續進出監獄時間長達12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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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犯嫌林○明因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尚在假釋期間,如本次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罪名成立,緩刑將遭撤銷再度入監,談及傷心處一度眼紅,並稱如果可以重新選擇,一定不會重蹈覆轍。警方呼籲民眾不要因為好奇、追求刺激而於網路或各槍械模型店購買來路不明之玩具手槍,如經測試具有殺傷力,則觸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另欲藉由網路來達成犯罪目的,蠢蠢欲動的不法之徒,勿以為網路浩瀚,小小的動作神不知鬼不覺,切記「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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