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越安/嘉義報導)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後湖派出所警員孟昭興接獲報案稱嘉義市吳鳳北路一帶某處店面有男子在飼養保育類動物,經仔細探訪後發現確有這事,於是等待時機成熟上門表明來意,當場在店內查獲保育類動物綠頰錐尾鸚鵡1隻,並經市政府農務課鑑定後移送偵辦。
經了解該店,不時傳來陣陣鳥鳴啾啾聲,而且小鳥外表十分鮮艷,懷疑該處有違法飼養保育類動物,經員警暗中探察,發現所飼養之小鳥確實為保育類動物,於是等時機成熟時上門向屋主表明來意,當場查獲林姓男子涉嫌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林姓男子表示在今年1月份開始飼養,因見綠頰錐尾鸚鵡模樣討喜,才向友人購買,但不知道綠頰錐尾鸚鵡屬於保育類動物,這次遭警方查獲,實在很倒楣,表示以後會注意購買管道,警方訊後檢送市政府農務課鑑定後,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罪嫌移送法辦。
雖然飼養鳥隻是一種休閒活動,別有一番雅致,但呼籲民眾勿購買來路不明的動物,極有可能觸犯法律,需擔負罰責,更有可能感染傳染性疾病,同時呼籲如果發現有飼養、販賣疑似保育類動物,即刻撥打110,以保護稀有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