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龍事件 副所長明察秋毫尋回婦皮包 – 媒事 看新聞

烏龍事件 副所長明察秋毫尋回婦皮包

烏龍事件 副所長明察秋毫尋回婦皮包

烏龍事件 副所長明察秋毫尋回婦皮包。(記者林俊維翻攝)
烏龍事件 副所長明察秋毫尋回婦皮包。(記者林俊維翻攝)

(記者林俊維/台南報導)

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鹽埕所副所長林石莫於日前中午12點見所內同仁受理林姓婦人皮包遭竊案,聽聞林婦述說至利南市場購物結束後,置於機車置物箱內之皮包疑似遭竊,直覺事有蹊翹:一則機車停放在市場道路旁,光天化日下且人來人往的買菜人潮,歹徒如何下手?再則購物時未帶皮包,如何購物?

林石莫平日做事認真仔細,且善於利用路口監視器等科技利器,追溯各類刑案發生始末,即協同員警至利南市場調閱市場周邊監視器,並親自檢視攝錄影像,發現當天林婦在利南市場走進商家購物前,手上確實提有黑色皮包,走出店外時,一手提著購物袋,另手則摸著頭上安全帽,顯見黑色皮包已不在手上,因此研判林婦將黑色皮包遺忘在店內;經詢問市場店家表示,皮包目前暫代保管,等待客人返回尋找。

林婦看到失而復得的黑色皮包既意外又感動,表示皮包內僅有銀行存摺及少數現金,本不想報案,但因前往銀行辦理存摺遺失手續時,行員好意提醒她,為避免日後帳戶遭濫用,引發不必要的困擾,最好能向警方備案。也幸虧行員的鼓勵,林婦到派出所向警方報案,才讓用心辦案、不辭辛勞的警方順利幫她找回皮包!

警六分局長吳清飛表示,民眾的小事,就是警察的大事,案件不分大小,員警都會秉持「同理心」,迅速、積極偵辦,且警方受理案件不只是做筆錄、登載文書資料而已,更重要的是運用科技或其他有效方法找回民眾的失物,才能獲得民眾真正的信任與支持。為肯定此次同仁積極熱心,衷心為民服務的優良事蹟,將予以公開表揚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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