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薛恕禎/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北興派出所所長陳立敏、警員尹威群日前執行深夜時段巡邏勤務,巡經本市友愛路段靠近興雅路口處覺察有一部自小客車靜駛停放於友愛路快車道上遲遲不肯行駛,所長和尹員察覺有異,遂靠近上前查看,當接近該部停駛於車道上自小客車時,發現車輛駕駛座位上坐著有一名熟睡中的男子,並向車輛車窗拍打喊叫,駕駛男子才恍然驚醒;於要求男子出示證件欲加以盤查身分之際,突然聞到由男子身上散發出濃濃酒氣,警方對該名酒後駕車男子蔡○○(年約40歲)實施酒精濃度呼氣測試,當場測得蔡男酒測值高達0.50毫克超過法定標準,涉嫌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案經警方據以帶案調查詢問犯嫌坦承犯行不諱,警方全案調查後爰依法移送偵辦。
據警方表示,該犯嫌蔡○○坦承駕駛車輛前有與友人在海產店聚會,在聚會聊天過程中有小酌了幾杯,於聚會結束後毅然決然的將車輛駕駛,且以為一路上小心駕駛就能避免事故的發生,也應該不會那麼巧遇到警察,沒想到於駕駛車輛行經本市友愛路與興達路口時,因停等紅燈時就這麼的睡著了,又碰巧遇到警方巡邏經過。
眼尖的執勤員警於察覺該名男子所駕駛車輛行駛態樣有異,隨即靠近察看並予拍打車窗將睡夢中的駕駛蔡男叫醒,當蔡男睜開睡眼惺忪的雙眼見有2名警察站在自己面前,並於警方的追問下見事跡敗露無法隱瞞,遂主動向警方坦承於駕駛車輛前有在海產店聚餐小酌了幾杯,沒想到會在貪圖一時的方便選擇駕駛車輛返家時還是因為體力不支的於停等紅綠燈時睡著了,而且還被警方給發覺。
此時蔡男不斷的向警方表示可否網開一面他下次絕不再犯等語,惟不知此舉危險駕車已造成他人的危險,案經員警當場對蔡男施以酒精濃度測試測得酒測值達0.50毫克,已達不能安全駕駛程度,蔡嫌也因酒精濃度超過法定標準涉嫌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警方當場將人帶回所內詢問,詢問後全案依涉嫌公共危險罪嫌移請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偵辦。
第一分局北興派出所所長陳立敏表示:「酒後逞強行,害人毀家庭」,酒後駕車肇事案件仍不時發生,而「酒駕零容忍」在近幾年來已是社會普遍價值,然而仍有人心存僥倖不斷挑戰法律的尺度,造成許多無辜者的生命流失與家庭負擔,也賠掉一生的聲譽。為顧及其他用路人行的安全,警方仍將持續加強交通執法工作,對於本次員警認真執行勤務查獲酒駕行為,適時防止交通事故意外發生,值得嘉勉;另也籲請民眾若有應酬飲宴應養成在喝酒過後的“心”習慣,即:搭乘計程車好放心、代客叫車好貼心及指定駕駛最安心,確實做到『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讓自己快樂出門,平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