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允得/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八掌派出所員警日前執行深夜巡邏勤務時接獲通報,有民眾報案稱,重慶路與南京路口處有人路倒需要警方關心處理,巡邏員警接收通報後遂立即前往查處,到場時見有一名男子倒臥在路旁,經予靠近查看並向男子拍叫,突聞到由其身上散發出濃濃酒氣味飄散,且還發現該名酒後駕駛男子有因氣切手術過後仍不愛惜尊重自己生命,竟以鼻胃管飲酒,實在是嗜酒成癮,經施以酒精濃度測試,當場測得男子酒測值高達1.02毫克超過法定標準,涉嫌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案經警方據以帶案調查詢問犯嫌坦承所犯罪行不諱,全案調查後爰依法移送偵辦。
八掌派出所所長吳政緯、警員簡君宇日前執行深夜時段巡邏勤務之際,接獲110勤務指揮中心通報,有民眾報案稱重慶路與南京路口處有人路倒需要警方到場關心處理,巡邏員警接收通報後立即趕赴現場查處,到場時果然發現有一名男子身體畏縮的躺臥在路旁,處理員警心想男子是否有因身體不適而倒臥。
當上前拍叫男子並經予檢視查看,所長與簡員察覺男子倒臥處停放有一部機車,且聞到由男子身上散發出濃濃酒氣朝2人撲鼻而來,男子於經喚醒後,且經詢問查證確認身分之際,警方發覺到男子高○○(55歲)臉部鼻孔位置插有鼻胃管,經詳細檢視查看,高男為酒醉致體力不支的騎乘機車擦撞路旁停放車輛後,而躺臥路旁之情形。
然高男於警方的追問下見無法隱瞞酒後駕車之事實,遂主動向警方坦承於駕駛車輛前有與友人到快炒店聚會小酌,於聚會結束後毅然決然的將機車騎乘,沒想到於騎乘機車行經事發地時,仍因體力不支就這麼的將停放路旁車輛給撞上了,惟不知此舉危險駕車已造成自己和他人的危害,此時高男不斷的向警方表示可否網開一面他下次絕不再犯等語;經要求對其施以酒精濃度測試,測得酒測值高達1.02毫克,已達不能安全駕駛程度,高嫌也因酒精濃度超過法定標準涉嫌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警方當場將人帶回派出所調查詢問,詢後全案依涉嫌公共危險罪嫌移請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偵辦。
第一分局八掌派出所所長吳政緯表示:「酒後逞強行,害人毀家庭」,酒後駕車肇事案件仍不時發生,而「酒駕零容忍、拒當杯劇英雄」,在近幾年來已是社會普遍價值,然而仍有人心存僥倖不斷挑戰法律的尺度,造成許多無辜者的生命流失與家庭負擔,也賠掉一生的聲譽。為顧及其他用路人行的安全,警方仍將持續加強交通執法工作,對於本次員警認真執行勤務查獲酒駕行為,適時防止交通事故意外發生,值得嘉勉;另也籲請民眾若有應酬飲宴應養成在喝酒過後的“心”習慣,即:搭乘計程車好放心、代客叫車好貼心及指定駕駛最安心,確實做到『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讓自己快樂出門,平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