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投訴(1) – 媒事 看新聞

民眾投訴(1)

民眾投訴(1)

本報一直秉持著:報 導 天 下 事    以 民 為 依 歸  不分  籃 綠    平 衡 報 導

新竹市某民眾向本社投書表示,新竹縣某建商購買新竹市延平路(灣潭附近)崙子段土地及該土地周邊住戶門前畸零地,該建商現在不願出售該畸零地給原住戶,住戶要重建家園將遙遙無期。

事情是這樣的,民眾表示,在105年11月左右,建商透過仲介找到該名眾,說要買他的土地,問要不要賣,當時我有明確表示我不要賣,後來又經由仲介聯繫我與建商見面,建商告訴我,說我門口有幾坪地是他們的,我如果要蓋房子必須要跟他買才可以,建商說我以後要買門口的幾坪地,他會以他買的成本價賣給我,建商說他說話算話絕不會刁難,而當時我的房子還有房客承租中,建商表示他的工地在106年1月就要動土了,然而一旦動工了就會影響到我的房客做生意(因為塵土飛揚),所以建商希望我盡快將房客請走,建商說他會補償我的損失(指的是房租),同時建商施工時也會使用到我的房子,建商說會付我租金,也會幫我整修房子,當我將情形轉述給房客知道後,房客也搬走了,我也通知仲介轉達建商(因為我沒有建商的聯絡資訊),經過了一段時間,隔壁工地並沒有動工,輾轉經由朋友找到了該建商,才得知建商因該土地還在打官司所以不能動工,建商表示他會補償我八個月的房租,但已事隔兩年至今都食言尚未補償。

但很不幸我的房子在106年12月29日凌晨三點多因隔壁鄰居家裡的電器走火引發火災延燒至我家,導致我的家被火燒的全毀必須重建,我的房子是76年建的,得知政府推動都市更新危老重建的政策,響應政府的政策選擇危老重建的方案,我找建商談買賣門口前的幾坪地,建商倆父子卻互踢皮球不願簽買賣契約,建商後來買了我們門口前的這塊地,現在不但不讓我重建,也可能不讓我通行,要重建家園卻因建商的刻意刁難使得家園重建困難重重。

據以往之判例:建商後來才買的出入門口畸零地,屋主是可以要求建商強制賣給屋主的,這是屋主的通行自由。

林惠貞追蹤報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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