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
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第四大隊大樹消防隊攜宣導義消,於05月25日下午15點前往大樹區舊鐵橋配合中活郵政舉辦農產品行銷,宣導住宅防火對策2.0執行計畫、用火、用電安全、住宅用火災警報器、CPR等宣導。
隨著高齡化社會來臨,高齡者或獨居者比率逐年升高,除家庭結構等原因外,居住環境無兩方向逃生路徑、室內裝修具易燃性、堆積大量可燃物等,皆成為火災傷亡主要原因,藉由此次的宣導慢慢推廣,期許達成內政部消防署「住宅火災死亡人數逐年降低」及「10年後住宅火災死亡人數減半」的目標。
誰一定要裝住警器?依消防法第六條規定,未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住宅場所,應於106年12月31日前自主裝設。依《高雄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一般公寓、透天厝租賃住宅場所房東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並維護之。如經限期改善,不改善者,最高處新台幣三萬元。房東在租屋前,切記應安裝到住警器,以避免受罰。
宣導住宅防火對策9要素:
1.寢室、廚房、樓梯及走廊裝設住警器,以及早偵知火災。
2.裝設住宅用滅火器,以撲滅初期火災。
3.室內裝修使用防火建材,建造不易起火居家環境。
4.騎樓避免停放機車或堆積雜物,以防範縱火。
5.室內用電設備及配線每3年定期檢測,確保線路使用安全。
6.電器經CNS檢測合格且具保護裝置,確保電器使用安全。
7.檢視家中是否有公告招回之瑕疵電器產品,以防範電器火災。
8.使用經CNS檢驗合格具安全裝置知瓦斯爐具,避免瓦斯外洩及空燒。
9.製作並演練「家庭逃生計畫」,提升避難能力。
大樹消防隊分隊長張松年表示此次活動,目的為強化宣導教育深耕教施防火研習,提高
防火意識及災害應變能力,以防範災害發生,降低人命傷亡及財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