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淑慧/台南報導】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新化分局唪口派出所,於108年5月28日01時20分在位於臺南市新化區臺19甲線道與復興路187巷口 ,執行0-2時深夜巡邏勤務,眼尖發現一輛自小客車行駛在機車道,龜速緩駕屢屢踩煞車(燈),行跡可疑立即尾隨至臺19甲線道與復興路187巷口迅速攔下車,盤查王姓駕駛有毒品前科。
經員警善用偵訊技巧突破王嫌心防,自願同意警方對其所駕駛車輛進行搜索,查獲駕駛座的車門及副駕駛座上共計有海洛因21小包總毛重10.19公克、安非他命7小包總毛重8.09公克及夾鏈袋4包、葡萄糖2包、分裝勺3支、電子磅秤、安非他命吸食器1組等犯罪器具,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法辦。
新化分局長方國璽再度呼籲,毒品犯罪是國內外重大刑案的淵藪,一旦染上毒品終身遺害自己及家人,國人應從事正當休閒活動,打造乾淨健康之生活環境,如有發現可疑或不法情事,務必立即向警察機關檢舉,共同淨化社會治安環境,才是長治久安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