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員陳宥森/臺南報導)台南市安南區一位鄭姓男子,日前收到信用卡帳單時,才發現信用卡於3月到6月間內被盜刷百餘筆,遭盜刷金額達新臺幣1萬多元,鄭男向信用卡公司申請調閱明細後,發現這百餘筆消費紀錄均為UBER EATS及FOODPANDA外送平台線上支付,遂持信用卡帳單及消費紀錄向警方報案,鄭男表示自己不常使用信用卡,亦未授權給親友使用,不清楚為何信用卡會遭盜刷,南市警三分局受理案件後,目前已積極偵辦中。
案件曝光後,有媒體報導Uber Eats公司登記地為荷蘭,屬境外公司,警方私下表示說「沒皮條」,因為發文給外國公司,通常都是石沉大海。
對此,南市警三分局嚴正提出澄清,員警並無此說法,雖然案件偵辦有所難度,但仍會積極調查相關證據,保障被害人的權益。
南市警三分局同時呼籲:多數信用卡盜刷案件,皆為信用卡卡號及授權碼遭有心人士記下,再伺機以線上消費盜刷,提醒民眾,信用卡平時應妥善收存,並避免於消費時離開視線,以免遭人側錄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