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昭德/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長竹派出所警員劉士豪及陳俊諺日前擔服巡邏勤務,突然有一名男子前來派出所向警方表示手機遺失,警方立即上前了解事情發生的始末,得知該名黃姓男子為轄內某旅館之旅客,稍早前有飲酒情事,因與友人在路邊聊天時不慎遺失手機。
由於當時為深夜時段,道路上光線昏暗不利於尋找,黃男因有酒意無法集中注意力尋找,在遺失路段來回查看皆未發現,黃男稱目前人在阿里山上經營事業,明日一早需要使用手機聯繫客戶,現因手機遺失而倍感焦急,並緊張到說話有一點點結巴,警方詢問黃男詳細遺失地點及手機特徵後,便主動前往該地點協助尋找。
警方一員先至旅館門口尋找,一員至該旅館櫃檯詢問員工有無民眾拾獲手機,但皆未發現,隨後警方沿黃男行經之路線沿路尋找,最後於大雅路一段與民權東路口之道路中央找回該手機;警方與黃男確認該手機為其本人之所有後,將手機送返予黃男,黃男對自身魯莽之行為感到抱歉,同時十分感謝警方熱心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