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登工廠登記納管3月21日截止 經發局籲業者盡速提出申請 – 媒事 看新聞

未登工廠登記納管3月21日截止 經發局籲業者盡速提出申請

未登工廠登記納管3月21日截止 經發局籲業者盡速提出申請

【記者李祖東/高雄報導】
經濟部推動《工廠管理輔導法》翻修,以「全面納管、就地輔導」為目標,109年3月20日施行,今年3月19日兩年納管期限因適逢假日順延至3月21日截止受理。高市府經發局今(16)指出,全市應納管工廠逾4千家,年後啟動加強輔導、多管齊下促業者申辦,累計收件量已近9成,呼籲尚未申請業者把握最後3天期限,才能維護工廠合法經營權益。

經發局表示,109年《工廠管理輔導法》翻修增訂專章規範未登記工廠與特定工廠管理及輔導,為協助業者申請納管,專案成立「特定工廠登記辦公室」,透過線下駐點、巡迴講座、專家輔導等方法多管齊下,同時培訓超過百位推動員輔導業者申請、設立專屬Youtube頻道影片推動,也在申請截止日倒數前啟動專案逐家寄發公文、透過區公所深入鄰里訪視輔導並分流收件,近期已見成效,平均每日收案近百件。

經發局指出,高雄市未登記工廠納管申請截至昨(15)日累計收案3,733件,申請率近9成,其中核准2,152件,但仍有495家業者尚未提出申請,多分布在大寮、鳥松、仁武、岡山、大社、燕巢等區,呼籲符合申請納管資格業者一定要把握期限遞交納管申請書,確保後續合法經營權益,拒不配合者,依法將予以停供水電處分,並將配合經濟部指示強制執行。

經發局提醒,依《工廠管理輔導法》,只要是105年5月20日以前成立、廠房面積或生產設備達一定規模,包括化學、食品類達50平方公尺,電力容量、熱能合計達2.25千瓦,其餘類別達150平方公尺、75千瓦的低污染未登工廠,都要在期限前辦理工廠登記,才能免受《建築法》、《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及《國土計畫法》等處罰。相關資訊查閱經發局官網「特定工廠登記專區」、Youtube頻道(https://reurl.cc/gWL8jR)或電洽07-9697095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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