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委會邀市長研商 永康公所及刑大納入砲校機(21)用地 – 媒事 看新聞

保安委會邀市長研商 永康公所及刑大納入砲校機(21)用地

保安委會邀市長研商 永康公所及刑大納入砲校機(21)用地

(記者陳宥森/臺南報導)為研商永康砲校「電訊大樓」拆除重建並將永康區公所及市警局刑警大隊納入近1.5公頃之機(21)用地整體規劃事宜,臺南市議會保安委員會17日下午邀請黃偉哲市長、警察局長廖宗山等相關單位代表,前往陸軍砲兵訓練指揮部聽取簡報及會勘。

保安委員會此次勘查會議,由召集人林燕祝議員主持,召集人杜素吟、委員吳禹寰、黄肇輝、地方選區陳秋萍、楊中成、林冠維、朱正軒等議員出席,會中邀請市長黃偉哲、警察局長廖宗山、刑警大隊大隊長林宏昇、刑警大隊組長王連春、民政局副局長吳明熙、新聞處長蘇恩恩、永康區公所區長陳勝楠等代表列席,並由王連春組長針對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廳舍遷移進行簡報,李鎮國議員則由服務處代表前往瞭解關心。

因永康砲校原「電訊大樓」建物老舊,考量永康地區未來長遠發展,委員會要求,建請整體規劃1.495公頃之機(21)用地納入永康區公所及市警局刑警大隊,以達空間活化目的。經討論,會中做成以下結論:

一、考量永康區及周邊大橋區域未來人口成長趨勢,針對永康砲校1.495公頃機(21)用地,應採行拆除重建方案積極爭取中央資源,多方思考各層面需求,責成市府團隊(包含警察局、區公所、交通局、社會局)結合中央資源共同興建,例如向交通部申請前瞻計劃經費整合納入立體停車場,以解決停車需求;亦向衛福部申請相關經費補助親子悠遊館規劃興建。

二、建請永康區公所審酌市民至調解委員會洽公需求,針對現有規劃調解委員會位置評估無障礙設施之妥適性。

三、有關臺南市警察局刑警大隊進駐部分,應思考一併將保安大隊、鑑識中心、拘留所等相關單位納入,並建請市府警察局積極向中央警政署爭取相關經費。

四、請臺南市政府相關單位(包含警察局、區公所、交通局、社會局等)針對上述建議做整體規劃、估算方案成本及效益,並擇期(暫訂427日至7月底間)將相關結果召開會議進行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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