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推新法 禁公共場所穿「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服飾」 – 媒事 看新聞

中國推新法 禁公共場所穿「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服飾」

中國推新法 禁公共場所穿「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服飾」

(記者吳冠賢報導)日前日本正式排放核處理水,引發中國不滿,反日情緒高漲,北京當局近日推動《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明確要求民眾在公共場合不能穿「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服飾」;且新版的「中國科學院院士行為規範」中,要求中科院院士不得參加各類應酬活動,並禁止公開發表與自身專業無關的學術意見。

《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8月底首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9月30日前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據報導,草案經過多次修改,其中第34條針對與英雄烈士和中華民族精神有關的破壞行為訂出罰則,討論度最高。在公共場所或者強制他人在公共場所穿著、佩戴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服飾、標誌;制作、傳播、宣揚、散布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物品或者言論,違者處10日以下拘留,或30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3萬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1萬元)罰款。

官方並未說明何謂「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服飾」,但去年8月在江蘇省蘇州市,一名中國女子穿和服拍照被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為由帶走,質疑其穿和服的打扮是「煽動民族仇恨」,在網上曝光後引起許多爭議;不僅如此,也有人曾穿日本軍服被檢舉,或是南京辦夏日祭典挨轟,被迫取消活動。

另外,據澎湃新聞報導,新版的「中國科學院院士行為規範」在8月公布。與舊版相比,新版增加了「禁止行為」章節,包括禁止以院士名義參加中國科學院和中國工程院、學部和學術團體、學術期刊以外活動;禁止參加各類應景性、應酬性活動;禁止參與設置以「院士」冠名的非學術活動場所;禁止公開發表與自身專業領域無關的學術意見等。

穿著和服在蘇州淮海街上的coser女孩被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為由帶走。(圖截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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