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原礦業要求歸還採礦權 控訴林業署玩弄文字失職瀆職 – 媒事 看新聞

北原礦業要求歸還採礦權 控訴林業署玩弄文字失職瀆職

北原礦業要求歸還採礦權 控訴林業署玩弄文字失職瀆職

(記者林明佑/台中報導)北原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詹德成於21日下午召開記者會,控訴林業署玩弄文字失職瀆職,詹德成表示,北原礦業公司成立至今近50年的歷史,公司所領南投縣信義鄉水社大山地方礦業權用地,因富含水晶礦,公司早在民國55年向礦務局申請在水社大山採礦,並經礦務局許可在案,於100年12月28日卻遭行政院前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現為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徑行強將使用類別登記編定為「國土保安用地」,程序作業上有明確重大失職,違反公務單位所應盡的責任、義務、公平。

北原礦業公司董事長詹德成表示,北原礦業公司依法辦理用地申請採礦權核准在先,當時林務局編訂為「國土保安用地」,完全沒有公文書件通知,嚴重涉及公務機關行政部門失職,因此保留控告林業署瀆職之事實。

詹德成說,北原礦業108年於立法院中南部服務中心拹調會,經濟部礦務局、農委會林務局、南投林管處等單位參與,結論研酌比照「向陽專案」辦理,各單位明知「北原案」「向陽案」兩者的不同之處,竟然以「向陽專案」方式欺騙北原礦業,讓北原礦業因此浪費相當多時間。

詹德成表示,北原礦業公司全心投入採礦業十八年,屢遭公務單位因怠忽公務職責蒙受權利重大損失,公司礦業權土地面積101.2161公頃,遭林業署變更編定為國土保安用地,對北原礦業公司的合法權利完全剝奪,申請核定採礦用地程序嚴重受到影響。

詹德成說,北原礦業公司今記者會重申,當時林務局100年12月28日將編訂為國土保安用地,嚴重涉及公務機關失職,控林業署瀆職,強烈要求歸還北原礦業公司的採礦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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