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營新科立委為勞工推出「勞動基準法七大修正」 – 媒事 看新聞

藍營新科立委為勞工推出「勞動基準法七大修正」

藍營新科立委為勞工推出「勞動基準法七大修正」

【文、圖 / 很角色記者黃鈺婷/立法院報導】今(29)日藍營新科立委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由國民黨立委牛煦庭、吳宗憲、黃建賓,游顥,為勞工共同推出「勞動基準法七大修正」,派望可以提升勞工各方面保障,尤其是修法的重點於「試用期法制化」、「自願離職強迫禁止」、「非自願離職證明書發給義務」、「欠薪通報義務」、「欠薪得強制執行」、「休假召回成本補償」及「天災勞工退避權」等新修正制度。

國民黨立委牛煦庭指出,目前勞基法對於勞工試用期中並無明文規定,修法將新增《勞基法》15-1條。牛強調,勞工試用期是為了輔助勞工適應新職場環境,但現在有很多雇主不只沒有提供職訓和考核,導致雇主利用試用期,而佔勞工便宜,因此建立試用期法制化,試用期最長不超過3個月,試用期薪水不得低於應聘工資80%,雇主必須在試用期提供勞工職訓,幫助勞工快速適應職場。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表示,修正《勞基法》第17條及第19條,禁止雇主強迫或誘騙勞工簽屬自願離職書,若勞工非自願離職,雇主不可拒絕發給非自願離職證明書,以利勞工順利請領失業給付。

國民黨立委游顥則強調指出,修正《勞基法》第27條及第27條之1,旨在解決雇主惡意欠薪及惡性倒閉問題,雇主不僅有未按時給付薪資的通報義務,主管機關在雇主欠薪時,也有強制執行的法源依據。

國民黨立委黃建賓提出,《勞基法》第40條修正案,要求雇主於勞工休假時緊急召回出勤,應負擔召回勞工的交通費等額外成本,包含車票、機票及其他支出,避免雇主濫用緊急召回,讓勞工能安排假期活動;勞基法第40條之1則新增勞工退避權,當天災導致勞工通勤有危險性時,勞工可拒絕出勤,以保障勞工權益。

最後,國民黨立委牛煦庭表示,這次修法是集合四間立委辦公室研究能量推出的大部法案,修法的範圍涵蓋入職、在職、離職等各個勞動階段,通過後可望提升勞工權益保障;未來法案一讀後也將會積極聯繫社福衛環委員會召委協助排審法案,盡早審查,盡早通過。


圖/國民黨立委黃建賓(左起)、吳宗憲、牛煦庭、游顥,記者黃鈺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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