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未掛牌上路最高罰3600元! – 媒事 看新聞

11月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未掛牌上路最高罰3600元!

11月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未掛牌上路最高罰3600元!

【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
微型電動二輪車(俗稱微電車)自11月30日起,須懸掛車牌及投保強制險才可以合法上路。距離領牌緩衝期僅剩倒數2個月,為避免少數民眾抱持著僥倖心態,擅自在道路上騎乘未經審驗合格或隨意改裝車輛,影響用路人安全,高雄市區監理所近期將加強聯合稽查。

為加強稽查,高雄市區監理所持續會同高雄市交通大隊機動分隊,在岡山區中山北路(岡山火車站前)針對微電車出沒熱點及時段進行密集性加強攔查取締及宣導。本次共計攔查18輛,取締違規3件(腳踏桿1件、未加裝照後鏡2件)。

高雄市區監理所再次提醒車主,今年11月29日前完成掛牌始得行駛道路,緩衝期結束後,如未領用有效牌照上路被查獲,依法最高可處3600元罰鍰並將車輛移置保管,呼籲車主儘速完成申請領牌以免逾期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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