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爆料網 周庭慶/屏東報導】國道3號今(11)日發生向逆向行駛事故!下午2時24分,62歲陳姓男子因精神狀態不佳,駕自小客車自台88潮州端逆向駛入,復轉進國道3號竹田系統北向車道逆向往南行駛,行經國道3號北向419.7公里,地擦撞閃避不及之50歲劉姓男子駕駛休旅車,碰撞後仍持續行駛至北向420公里處遭國道警察第八大隊巡邏車攔停,無人員受傷。
國道3自小客車逆向行駛擦撞他車繼續行駛約1公里,被國道警察巡邏車攔停。
國道警察第八大隊表示,兩車駕駛均無飲酒,陳男之駕駛行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6款(違規逆向行駛)之規定,本大隊業依規定舉發;另有無涉嫌《刑法》第184條第1項妨害交通往來安全罪部分,俟調查後倘有涉嫌再移送地檢署偵辦。
國道逆向行駛的自小客車。翻攝畫面
國道警察第八大隊呼籲用路人,如於高速公路行駛途中發覺自己逆向行駛,請立即靠邊停車找尋較安全之處所避難,並開啟危險警告燈,同時於車輛前方擺放車輛故障標誌,車上人員趕緊下車找尋安全處所等候,並撥打110或1968請求協助。
遭逆向車擦撞的休旅車。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