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年交情反目成仇!尾隨撞擊致命 63歲洪男傷害致死判9年 – 媒事 看新聞

50年交情反目成仇!尾隨撞擊致命 63歲洪男傷害致死判9年

50年交情反目成仇!尾隨撞擊致命 63歲洪男傷害致死判9年

▲台南地方法院(圖/記者王俊勝 拍攝)

【記者爆料網 王俊勝/台南報導】一起因債務糾紛引發的悲劇,讓相識50年的兩位老友從爭吵、拉扯演變為死亡案件,台南市洪姓男子因不滿債主長年催討疑似不存在的賭債,在去年尾隨追撞導致對方死亡,台南地方法院國民參審法庭昨日(29日)判決,改依傷害致死罪判處洪男9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事件回溯至2022年11月26日,63歲的洪姓男子從安南區返回北門區投票,卻在一處友人住處前與50年交情的同姓友人不期而遇,雙方因10萬元賭博抽頭金的爭議再起口角,進而拉扯互毆,對方騎車離開後,洪男駕車尾隨,短短數分鐘內展開一場驚心動魄的追逐,最終釀成命案。

根據調查,洪男駕車以高達時速77公里的速度逼近對方,數度衝撞並壓迫對方的機車行進路線,最終在北門區蚵寮大將爺廟後方,死者因失控摔車重傷,儘管救護車迅速到場,仍於送醫途中因肋骨骨折、內臟損傷不治身亡。

警方迅速抵達現場,將返回查看情況的洪男逮捕,他辯稱對方是自行摔車,但多名目擊者及監視器畫面清楚記錄下洪男的追撞行為,檢方認定洪男意圖殺人,因此以殺人罪起訴,在法庭審理中,洪男否認殺人意圖,辯稱只是情緒失控想嚇唬對方,並聲請多段錄影畫面與現場勘查佐證。

國民法官最終認為,洪男行為雖然惡劣,但未達到直接殺人的故意,而是屬於不確定傷害的意圖,再加上洪男事後返回現場,並未直接逃逸,因此判決改為傷害致死罪,量刑9年,由於洪男始終未認罪且無悔意,法院在量刑上仍不輕縱。

此案揭示了長期積累的金錢糾紛如何一夕之間激化成悲劇,法界人士提醒,無論債務糾紛如何嚴重,都應循法律途徑解決,避免釀成無可挽回的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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