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i傳媒、記者爆料網/周庭慶/苗栗報導】民眾PO網一段影片,內容是昨(7)日在大湖鄉中山路與中原路口,一輛自小客車因禮讓行人而短暫停車,引起後方駕駛不滿,雙方行經大湖加油站時,後方車輛疑似刻意將車輛攔停,並比出不雅手勢、敲擊對方車輛後離去。

男子攔車嗆聲幹譙。翻攝畫面
苗栗縣警察局大湖警分局表示,經查看影像內容,該駕駛任意攔停車輛、做出不雅手勢及敲打車體等行為可能涉及刑法強制罪,最重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罰金。若又涉及不雅手勢和損壞車體行為,亦可能觸犯其他刑責;交通違規部分警方已接獲檢舉,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1項4款,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可處新臺幣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六千元以下罰鍰並吊扣該汽車牌照六個月;及同條例45條1項,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可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男子開車門嗆聲。翻攝畫面
大湖分局表示,目前警方僅接獲交通違規檢舉案,尚未接獲相關報案,相關違序行為若屬實可向警察機關報案,由警方受理並依法調查處理。大湖警分局提醒,用路人務必保持耐心、遵守交通規則,行車糾紛應透過合法途徑解決,切勿以挑釁、攔車、拍打車輛等方式處理,以免造成衝突升高或觸法。警方也會持續加強轄區巡邏,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及用路人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