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博文/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興安派出所警員楊大慶及陳美綉於日前擔服巡邏勤務時,接獲民眾報案稱停放於吳鳳南路段某商家前之輕機車遭竊,警方立即前往了解與處理,結果發現是一件騎錯車的烏龍竊案。
經了解後警方初判應為民眾貪圖方便,於進入商家購物時未拔取機車鑰匙以為短暫離開並不會遭竊,正當警方準備查看機車停放之商家附近有無監視錄影器可供調閱之際,這時騎錯他人摩托車之駕駛人,回家發現所騎乘該車並非自己的車輛,於是趕緊騎回購買午餐的地方,歸還於機車當事人,事後雙方都皆大歡喜牽回自己的愛車離開。
該報案女子表示購買午餐時因便宜行事,未拔取機車鑰匙,誰知剛好也有另一名貪圖方便的男子,一樣未拔取機車鑰匙在該商家購買午餐,導致迷糊駕駛人認車不認牌,該男子看到自己停放機車位置附近剛好有同樣是銀白色系機車且鑰匙未拔,誤以為是自己騎乘之機車而駕車離去。警方提醒雙方當事人騎乘機車前要看清楚車牌號碼,若不小心誤騎,即使非有心所為,仍可能被依竊盜罪送辦,更提醒他們停放機車後一定要隨手把鑰匙拔起來,以免遭竊。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表示:民眾停放汽、機車,應注意將鑰匙拔取,防止自己的寶貝愛車遭不肖人士竊取,保障自身的財產安全,如果發現有冒失民眾車鑰匙未拔,請即刻撥打110,期勉警民合作共同來維護嘉義市良好的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