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處菸酒宣導 提醒超商業者落實酒品販售法規 – 媒事 看新聞

財政處菸酒宣導 提醒超商業者落實酒品販售法規

財政處菸酒宣導 提醒超商業者落實酒品販售法規

【勁報記者于郁金/金門報導】有關近期超商推出含高濃度酒品組合商品,引發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關切。金門縣府:加強向轄內超商業者宣導,酒品販售流程應遵守菸酒管理法等相關規定。

因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近期針對兩大超商業者推出期間限定高濃度酒品組合商品「精品微醺威士忌拿鐵」及「醉醺蘋果焦糖拿鐵」,認為此舉有鼓勵、提倡飲酒的疑慮,容易誤導消費者為普通咖啡飲品。

金門縣財政處說明,本處於112年12月22日前往兩大超商業者門市進行菸酒宣導,提醒門市部人員應落實核對購買酒品之消費者年齡,相關超商業者也表示,將加強下轄店家人員訓練,並避免類案情形發生。

財政處菸酒管理科提醒,依菸酒管理法第30條規定酒之販賣或轉讓,不得以自動販賣機、郵購、電子購物或其他無法辨識購買者或受讓者年齡等方式為之。金門縣政府關心您!!溫馨提醒:未滿18歲禁止飲酒。(金門縣政府提供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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