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秀卿/台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第二中隊小隊長陳寶鴻等4名員警於105年06月08日執行巡邏勤務,於02時許在臺中市北區山西路1段與太原路2段路口時,發現一部自小客車6XX9-SU號行經上述路口時闖紅燈,警方發現後攔查該部自小客車、該車駕駛沈0宏(58年次、沒有前科)、滿臉通紅身上散發出濃濃酒味,警方凌晨02時20分對沈姓駕駛實施呼氣酒精測試測試值高達0.34MG/L,沈男向警方表示因臺中的朋友邀約至「台中喝一杯、鬆一下」所以才遠從嘉義駕車北上與朋友小酌聚餐,心存僥倖自認不是假日應該不會遇到警察臨檢攔查,經員警曉以大義並告知酒駕危害之嚴重巨大,請該男不要害人害己讓家人傷心,警方向沈男表示歡迎日後至台中遊玩但千萬不要酒後駕車,對此沈男眼眶泛淚後悔不已,並表示將改過自新。
保大二中員警能落實巡邏勤務主動盤查酒駕,保障民眾安全,對於打擊犯罪不以遺力,有助於提升警察正面形象,殊堪嘉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