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秀卿台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太平分局於本(6)月21日9時許接獲民眾報案,民眾報稱渠位於太平區太堤東路上有果園入口處遭非法傾倒不明廢棄物,太平警分局隨即會同臺中市環保局於至現場稽查,發現現場確實有4個50加侖鐵桶及1噸貝克桶,裡面皆裝有發出惡臭之黑色油泥,有些黑色油泥已流出,該廢棄物除當場由臺中市環保局採樣送驗外,並立即以吸油棉吸附殘存污染物,也以帆布覆蓋避免下雨時污染擴大。
太平警分局獲報後立即啟動「檢警環聯合查緝環保犯罪」機制組成專案小組進行調查,並快速的調閱沿線監視器,鎖定一部藍色貨車涉嫌重大,警方再徹夜循線追查實際駕駛該車的犯嫌,終於在6/21晚間23:30許查獲涉案男子林○禾(65年次)及作案車輛1部,林嫌坦承犯行不諱並供稱與另一卓姓男子(58年次)共同犯案,且供稱其傾倒多次廢棄物,22日帶同警方前往位於山區存放廢棄物之現場,發現還有36個50加侖鐵桶廢油隨意棄置,林姓涉嫌人亦供稱其每傾倒一車廢油(以8桶50家倫鐵桶計算)可獲得新臺幣2000元之代價,廢油之來源多半來自鐵工場爐底廢油及廢油泥,警方現正積極追緝卓姓共犯到案及追查廢油來源中。林嫌未經主管機關許可非法傾倒廢棄物之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全案報請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中。
太平警方表示,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非法受託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堆置廢棄物行為人,依法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得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另為防制不肖之徒於太平轄內河川附近傾倒有毒工業廢棄物,太平分局已加強沿線巡邏守望勤務,防止污染河川環境及杜絕回收廢油泥、廢溶劑等致癌物再製流向市面,嚴重影響民眾民生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