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一. 5 月 25th, 2026

「限時鬼貼」成AI詐欺投放利器 學者籲強化社群平台責任

墨新聞|記者呂泓陞/台北報導

行政院打擊詐欺指揮中心日前指出,Meta所屬社群平台包括Facebook、Threads、Instagram等,原生用戶內容詐騙貼文氾濫,已嚴重威脅民眾財產安全與商家生計,並要求Meta應主動修改演算法與偵測系統,從源頭阻斷重複性詐騙貼文。對此,銘傳大學犯罪防治系助理教授、台灣民間反詐騙協會廣宣教育委員會主委林書立投書指出,社群平台上的「限時鬼貼」已成為AI詐欺投放的新工具,若現行法制仍只聚焦於「廣告」下架,恐難以處理快速擴散、限時消失的新型詐騙內容。

林書立表示,近年電信網路詐騙高度集中於社交平台,詐騙模式也逐漸從過去較容易辨識的廣告、粉專或單一貼文,轉向「多點主動散播的詐欺連結」。詐欺集團利用臉書Reels、IG限時動態,以及Threads限時貼文等機制,包裝成限時優惠、快閃活動、好康分享,鎖定不同年齡層使用者。這類內容常在短時間內大量曝光,並於24小時後自動消失,讓被害人事後難以回溯原始貼文,也讓受害商家即使緊急澄清,仍難以阻止詐騙訊息繼續擴散。

他指出,這類「幽靈模式」的危險性,在於其不一定以傳統付費廣告形式出現,卻可能透過平台演算法與使用者行為資料,達到高度精準的主動推播效果。社群平台長期蒐集帳戶點閱、停留、互動與偏好資料,建立龐大的用戶興趣資料庫;詐欺集團則利用「好康」、「優惠」、「限時」、「快閃」等誘因,將詐騙連結推送給最可能點擊、最容易受騙的潛在目標。

林書立形容,這使詐騙貼文從過去的「被動等待上鉤」,轉為「主動獵捕被害人」。詐欺集團不只提高觸及率,更大幅提升詐欺轉換率與投報率。換言之,社群平台原本用於提升使用者黏著度與商業廣告效率的AI與演算法優勢,若缺乏有效監管,反而可能先被詐欺集團用來精準尋找受害者。

林書立進一步指出,現行《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32條雖規定,若網路廣告明顯涉及詐欺,平台應於一定時間內移除下架,但問題在於,許多詐欺內容未必以「付費廣告」形式呈現,而是偽裝成一般用戶貼文、分享文、限時動態或短影音。若平台僅以是否為廣告作為治理標準,將形成明顯漏洞。

他質疑,未付費的「分享好康」是否能被納入管制?平台對帳號身分驗證是否足夠?詐欺防制透明度報告是否能提供官方分析詐欺來源?現行網路廣告資訊揭露基準能否約束「非廣告」型態的詐欺鬼貼?這些問題都需要政府與平台正面處理。

林書立表示,當前網路詐欺已不是單純財產犯罪,而是具有組織性、科技性與掠奪性的金融犯罪。詐騙集團鎖定資訊弱勢、長者、家庭主婦、青年與小型商家進行攻擊,不只榨乾民眾多年積蓄,也破壞合法商家信譽,進一步侵蝕社會信任。

他強調,治理詐欺的關鍵已經從單純追查個別車手、帳戶或假粉專,轉向數位平台責任。如果詐欺貼文都難以有效控制,未來假訊息、深偽內容與AI生成詐騙更將難以管理。因此,政府應優先針對社群平台中高風險人工智慧應用建立更明確的監管規範,要求平台承擔更積極的事前偵測、即時下架、來源追蹤與資料提供義務。

林書立建議,台灣可參考歐盟《數位服務法》(Digital Services Act)及主要國家網路安全、線上安全相關法制發展方向,強化大型平台對違法內容、詐欺風險與演算法擴散效果的責任。同時,應要求平台建立更透明的詐欺防制報告機制,並研議被害人救濟、補償或保險制度,避免平台在獲取商業利益的同時,將詐騙損害完全轉嫁給消費者與商家。

台灣民間反詐騙協會也呼籲,面對AI詐欺與限時鬼貼快速擴散,政府不能只要求民眾提高警覺,更應要求掌握流量、演算法與資料的社群平台負起相對應責任。只有從源頭阻斷詐欺內容的擴散機制,才能真正降低受害風險,維護數位社會的交易安全與公共信任。

社群詐騙貼文如「幽靈」,學者林書立籲強化平台責任。(照片由林書立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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